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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8 16:20:40 发布作者:admin 点击数:

鲁政办字〔2016〕10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

2016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6〕18号)要求,推动实施《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12号),加强质量强省和品牌建设,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品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大力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进一步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完善质量发展机制,优化质量发展环境,提升质量供给水平,加快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要素的经济发展新优势。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质量基础建设,培育质量和品牌提升新动能。

  1.大力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山东标准”建设水平的意见》(鲁政发〔2015〕26号),完成年度标准化工作改革任务。实施技术标准创新工程,支持在重点企业、行业、产业建设国家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充分发挥计量的技术保障作用,以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为重点,开展量传溯源和在线检测技术的研究,加快环境保护、安全防护领域标准物质的研制。加快建设国家节能家电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引导推进先进计量技术在企业生产全过程、产品全生命周期中的应用。加强节能、低碳、环保、信息安全等重点领域的认证推广工作。鼓励认证机构开展国际合作,推动认证结果国际互认。加快建设一批适应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特色产业、高端服务业发展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大力推进检验检测领域高新企业认定工作。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改革,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由提供单一类型合格评定服务向复合型、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发展。(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旅游、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着力强化企业质量管理。加强分类指导,实施精准服务,引导中小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夯实质量工作基础;指导大型企业采用卓越绩效管理等与国际接轨的质量管理模式,树立质量发展标杆;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完善质量品牌建设体系,争创知名品牌。引导企业采用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广泛开展QC小组(质量控制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和企业“质量日”活动,建立完善企业标准体系、计量管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深入开展行业对标助推转型升级活动,促进先进技术标准、科学管理方法、高效工艺设备等广泛应用。组织企业以同行业国际一流企业为标杆,学习借鉴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经验、生产方式、营销模式等,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开展企业管理提升专项行动,引导企业内部挖潜、降本增效。 (经济和信息化、国资、质监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积极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质量素养。深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夯实质量人才基础。鼓励高等院校加强质量学科建设,培养质量人才。在职业院校广泛开展质量教育,强化面向企业的技能培训,组织2016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企业质量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继续推进“金蓝领”培训工程,加快培养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开展万家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基础培训活动,推进标准、计量、认证、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知识的普及教育。开展技能大赛,鼓励引导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活动,强化岗前培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开展质量素养提升行动,重点加强对一线工人的工艺规程和操作技术培训,塑造追求质量、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打造一批“齐鲁工匠”。(经济和信息化、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水利、质监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构筑质量和品牌竞争新优势。

  1.打造质量技术新优势。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落实《中国制造2025山东行动纲要》,推动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围绕轨道交通装备、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工业机器人、新能源(电动)汽车、现代农业机械、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等六大领域,突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促进制造业整体素质提升。启动实施“十个一百”科技创新工程,提升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推动更多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升级为国家级创新平台。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育苗扶壮”工程,开展“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活动。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举办首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促进设计成果市场转化,提高供给结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知识产权、中小企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打造标准化建设新优势。组织开展“标准化+”行动,发挥标准化在制造业、安全生产、生态文明、现代农业、城乡协调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日用消费品、电子商务等领域的支撑引领作用。完善技术研发与标准研制同步机制,促进科技计划执行与技术标准研制同步。建立实施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广应用行业先进标准。完善标准化投入机制,将研制强制性和社会公益类标准以及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完善标准实施与监督机制,建立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估、督查、调度和反馈制度。建立标准统计、评估、分析报告制度,加强统计数据的分析和结果运用。(财政、科技、质监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打造品牌发展新优势。深入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推进“万千百十”行动计划。以重大装备和高端制造业为重点,积极争创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以旅游、文化、商贸、物流为重点,积极打造国家级标准化精品示范区。做好省长质量奖评选和山东名牌认定工作,选树一批在质量、创新和效益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品牌。启动实施工业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开展“山东工业之最”主题活动,带动提升全省工业质量和品牌建设。加强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推动商标、字号和域名一体化注册保护。继续抓好放心产品生产基地、餐饮服务示范街区、示范市场等创建工作,深入推进“食安山东”品牌建设。推行“老字号溯源计划”,挖掘“老字号”品牌文化内涵优势。开展“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主题活动,全面提升山东农产品整体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推进“山东省森林体验基地”和“山东省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进一步盘活森林旅游资源。开展优质工程创建活动,推动工程质量品牌建设。开展“全国百强旅行社”和“山东省智慧旅行社”创建活动,提升“好客山东”品牌的活力和知名度。(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林业、商务、旅游、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造外贸竞争新优势。实施“优进优出”战略,加快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基础设施、经贸投资、文化旅游、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等领域合作,扩大与沿线国家进出口。全面落实国家质检总局与省政府《共同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全力塑造山东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合作协议》,加快港口和物流服务提升,提高口岸检验检疫通关效能,推动外贸优进优出。研究制定全省欧亚国际货运班列统筹发展方案,推动欧亚国际货运班列快速有序发展,加快国际铁路物流大通道建设,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加快培育新型贸易方式,扶持跨境电商出口贸易发展。利用“互联网+外贸”,实现跨境电商“信息、信保、服务、物流、金融”等环节闭环交易,集中打造一批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跨境电商产业聚集区和公共海外仓。积极参与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突出抓好输非商品、输中东商品、跨境电商产品质量提升。(发展改革、商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开创质量和品牌提升新局面。

  1.实施现代农业质量提升工程。继续推动“三品一标”建设,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稳步发展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产品,挖掘壮大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建设,推动省、市、县三级平台主要监管追溯数据互通共享。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打造全省农业标准化生产和依法监管示范区、样板区。深入实施林业产业提质增效专项计划,大力推进林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争创“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农业、林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制造业质量提升工程。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作部署,围绕发展壮大十大装备制造业,制定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要求,组织开展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专项行动,以增品种保障基本消费,提品质增加优质消费,创品牌满足高端消费,实现“供需相匹配”。开展产能优化提升行动,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系统治理的原则,围绕“5+4”过剩行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集中力量发展先进产能。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推动传统优势行业“走出去”。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推广高效锅炉,实施锅炉节能环保改造,整治落后燃煤小锅炉。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环保、工商、质监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服务业质量提升工程。加快完善服务业质量管理体系,推动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的服务质量,引导居民和家庭、健康、养老、旅游等生活性服务领域质量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培育形成一批凝聚齐鲁文化特色的服务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开展“提升医疗质量、提升供给能力、提升服务效率,增强群众获得感”活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完善游客满意度调查体系,开展“食住行游购娱”大旅游行业满意度调查,进一步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卫生计生、旅游、金融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工程质量提升工程。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理念,认真落实“坚固安全、舒适便利、美观大方、节能环保”建筑质量工作基本原则,不断提高建筑质量水平。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追溯机制。不断强化施工质量过程管控,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要求,实施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深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加强建筑材料监管,完善见证取样和检验验收制度,严禁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进一步规范承发包行为,坚决遏制招投标弄虚作假和围标串标等问题,构建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环境。切实提升监理服务质量水平,多元化推动建设监理转型升级。发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作用,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健全“网格化”监管机制,确保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加强工程质量巡查检查,打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收官之战。完善投诉处理闭合机制,提高投诉处理效率,探索建立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开展在建重点公路项目和隧道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加强公路波形梁钢护栏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水利工程质量隐患排查,规范市场主体质量管理行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实施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工程。按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深化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重点行业污染防治、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绿色生态屏障建设五大举措,构建多元共治大环保格局。加快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等重点行业减排工程建设。认真贯彻新《环境保护法》,加强环境监管和安全防控,严厉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围绕预防、预警和应急三大环节,建立完善环境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4项工作机制,构建全防全控的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经济和信息化、环保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实施电子商务产业质量提升工程。完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融合共享。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推动全省电子商务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发展。大力推动传统企业信息化及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鼓励企业采取电子商务营销模式,提高网络市场占有率。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做好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平台与山东电子口岸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对接和互联互通,扶持山东跨境电子商务新型业态做大做强。推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设立“齐鲁专区”,集中展示、宣传、推广山东企业和产品。深化与阿里巴巴等知名电商的合作,完善“好品山东”网络平台功能,促进大宗工业品网络营销。加强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电商聚集发展。推动电子商务重要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严厉打击电子商务违法行为,严查电商产品质量违法案件。打击售假、虚假宣传和侵权盗版网站。(经济和信息化、公安、商务、工商、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打造质量和品牌提升新环境。

  1.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重点对农药兽药使用、肉及肉制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集体用餐、餐饮具集中消毒、农村食品安全6个方面进行专项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质检利剑”消费品专项打假活动,保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费品的高压态势。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打好锅炉安全和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大排查大整治2项“扫雷行动”,开展电梯安全排查整治情况“回头看”。开展节水产品、农村饮用水安全产品的监管。加快推进农产品、食品和药品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和风险控制。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维护三农利益。重点打击农资、食品、药品、汽车用品、车用燃油等直接损害群众利益、危害生产生活安全的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研判。建立科学、配套的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实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公开制度,提高对高风险产品、重要消费品、进口商品等领域抽查工作的针对性。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建立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产品伤害监测和服务质量监测制度,定期分析评估质量状况。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强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等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管,有效防范校园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积极参与进口食品“清源”行动,加强对输华食品境外出口商和境内进口商备案管理、入境口岸针对性检测、进口食品风险预警等,保障进口食品安全卫生。开展疫病安全风险监测,严格防范各种有害动植物疫病疫情风险和各类传染病传入。加快构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和查处机制。建立完善工程质量预警机制,开展工程质量隐患排查。依法健全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和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构建多渠道、多途径、广覆盖的农产品和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网络,强化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经济和信息化、教育、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商务、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企业质量信用平台,加快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和商贸流通领域企业质量信用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加速推进工程质量诚信评价制度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质量诚信提升行动。建立完善旅游市场数字监管信息平台和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平台,开展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探索建立旅游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记录。加快建设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整合各部门信用信息,实施共享交换。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定期发布质量失信企业名单,建立实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强制退出机制,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引导行业组织开展诚信自律等行业信用建设,依法严惩质价不符等失信行为。(发展和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商务、旅游、工商、质监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结合质量整治专项行动,主动曝光重大质量违法行为和质量安全问题。充分利用各类展会、博览会平台,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塑造“好产品山东造”形象。开展“质量月”和“创新发展看鲁企”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全民质量意识。深入推进国门生物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客舱、进车厢活动。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月活动,不断提升公众的金融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宣传、经济和信息化、商务、新闻出版广电、工商、质监、金融、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品牌提升行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质量、品牌、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质量、品牌、标准化建设年度行动计划。要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抓好任务落实,着力推动质量供给创新,提升质量供给水平。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推进力度,加强沟通协调,做到全省上下联动,目标一致,行动统一。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质量共治,形成质量强省建设的强大合力,确保各项措施整体推进。

  (三)强化督导考核。依据《山东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加强质量工作考核,将制定质量、品牌、标准化“十三五”规划,年度行动计划和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风向标作用,督促各级、各部门主动作为,强力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各市、各部门于2017年1月底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省质量强省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质监局)。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7月8日印发

 

展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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